失踪女儿最后被发现不幸遇难,而他却决定将前妻告上法庭!原因竟然因为当年尸检的结果,究竟尸检结果是什么?
“我要立案,我要告我前妻!她对我不忠!”家住开化县马金镇的汪全富怒气冲冲的来到马金法庭的诉讼服务中心,情绪激动。说起汪全富,马金镇的群众基本都认识他。
去年夏天,汪祥的小女儿汪雨失踪,大家都有帮忙寻找。后来,找到小女孩的尸体时,汪祥悲痛欲绝的样子,至今让人印象深刻。
时隔半年,为什么他要来状告前妻?按说他与汪雨母亲已经离婚五六年了,到底是什么事情,让他现在再来起诉呢?莫非跟女儿的死有关?事情得从小汪雨失踪说起。
2016年6月30日,家住开化县马金镇的10岁女孩汪雨从住处走失,家人苦寻无果之下,只能向当地公安求助。得知此事后,当地立即组织警力在小女孩家附近及可能去的地方进行地毯式搜索,同时,很多群众也一起帮忙寻找,自发地在社交媒体上发起寻找汪雨的帖子,一时间跟帖、转发无数,小女孩汪雨的下落牵动着全城百姓的心。
可惜,孩子一直没有下落,直至同年10月30日,在一条下水道内发现了孩子的尸体。不曾想,这起悲剧竟然成为小汪雨父母对薄公堂的导火索。
汪全富、程梅仙于1995年结婚,分别在1997年、2007年生育了两个女儿,其中小女儿就是汪雨。2011年,夫妻双方因感情不和协议离婚,大女儿随父亲汪全富生活,小女儿汪雨随母亲程梅仙生活。本来双方相安无事,又因在同个地方,姐妹俩还时常聚在一起。
后来孩子失踪,直到四个月后公安机关找到一具无名女尸,经鉴定,确认该尸体就是失踪女孩汪雨,而她的生物学父母竟是程梅仙及其现任丈夫汪成功,与汪全富不存在血缘关系。
一想到小女儿竟然不是自己亲生的,前妻曾对自己不忠,汪全富越想越气,一怒之下将程梅仙告上了法院,要求其赔偿自己这些年的抚养费及精神损失费。
马金法庭审理后认为,被告程梅仙所生之女汪雨与原告之间不存在亲生血缘关系,原告对汪全富没有法定抚养义务,故被告对原告在汪雨出生后所负担的抚养费用应当予以返还。同时,被告程梅仙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违背夫妻之间相互忠实的义务,与婚外异性生育一女,侵害了原告的人格尊严;尤其是汪雨不幸死亡后,经过公安部门的尸体鉴定,原告才得知汪雨不是其亲生女儿,而是被告与现任丈夫所生育,对原告造成了极大的精神损害,被告的行为存在明显过错,综合被告的过错程度、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经济能力及本地平均生活水平等因素,该院酌定由被告赔偿原告抚养费、精神损害抚慰金合计60000元。
官司赢了,可是汪祥却一点也高兴不起来。小汪雨从出生起,也曾在自己怀中哭过、笑过、撒娇过,高兴地扑进怀中叫“爸爸”的情景还历历在目……拿着判决书,他只剩下阵阵空虚。也许,自己只能把全部精力放在大女儿身上了,现在,自己就只有这一个亲人了。收好判决书,汪祥沉重地走出了法庭大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