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新网湖北新闻11月14日电 11月14日下午,江夏纸坊派出所接詹某报警称,其14岁的儿子将自己刚买几个月的手机拿到当铺以450元当了,因为自己是做生意的,手机上储存有很多客户电话和自己的个人信息,非常着急,拉着儿子到当铺找老板赎回,老板开价650元,詹某觉得要价过高,商讨了几个回合未果,无奈之下求助民警。
纸坊所民警黄雪松来到现场,了解到詹某夫妇平时忙于做生意,无暇照顾小孩,小孩上初一时成绩名列前茅,由于父母平时与儿子沟通较少,现在儿子突然变得有些叛逆,成绩明显下滑,担心孩子学坏,今年9月份就将孩子送到汉口一寄宿学校读初二,只在每月放假时才将孩子接回,并给他一些零花钱。这次放假回来到同学家多玩了两天,手头零花钱完了,于是趁家人不在,拿着手机到当铺店当了,直到父亲逼问才承认。
民警劝导当铺老板,小孩还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因为怕向家人要钱才拿家人的手机,手机只在这儿保管一晚上,可以象征性的加收一点手续费。见民警言辞恳切,言之有理,当铺老板表示可以550元的价格赎回手机。
民警同时告诫詹某,赚钱固然重要,但是教育孩子更重要,这才是人生最重要的投资。平时应注重与孩子感情上的平等沟通,留意心理上变化,适时跟进,容错纠错,让孩子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和道德品行。
有网友认为,“这只是200块钱的事,还要报警处理,到头来大家都麻烦。”也有网友说,“民警明显和稀泥。当铺老板收还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东西,就不符合收受条件。应该立马无条件退还。”